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

"辜"息養奸 - 紅火案懶人包

商務(案情簡介)








 科技(爭點的事實說明)

對於此紅火案辜,仲諒與律師團提出多項無罪聲明
包括家庭的宗教背景是基督教 品格要求嚴格。
併購兆豐金要員工開大門走大路。
以及不知妹婿陳俊哲從中亂搞,而辜仲諒事後也請辭職務以示負責。
五年前的不實自白是為了救員工 並沒有所謂三億元的政治獻金流入陳水扁家中
辜仲諒聲稱一毛錢都沒有拿
當初購買兆豐金股票是為爭取董事席位 如今都還沒有賣掉 怎麼能說是炒股票?
而高院認為,辜仲諒當時身兼重要職務、是知名銀行家,張明田、鄧彥敦、林祥曦原分別為重要部門主管,應具高度職業道德,
卻架空中信銀行董事會、規避內控規定,擅自處分銀行重大資產,再投入鉅資操縱股票交易價格,藉此套利,擾亂金融秩序。
又辜仲諒等人犯後否認犯行,全盤諉責於在逃共犯,稱一切都是為了中信銀行、中信金控的最佳利益,使紅火公司成為私人金庫,是「重大財產犯罪」。








管理(訴訟技巧)的具體內容說明


















商三A - 第四組

10233171:鄭育麟(商務)
10233135:周威安(科技)
10233104:蕭詒方(管理)